《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6月14日起施行。…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钒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 1345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中的相关规定。…
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评审工作。…
因矿山生产污染环境,毁坏土地、水土保持设施的,采矿权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地回填复垦、植树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负责恢复和治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
新制定的《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接近发达国家的标准要求,特别排放限值达到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现有企业实施并达到新标准中的新建企业限值后,二氧化硫(SO2)、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年排放量将分别削减41%、47%和57%,废气中各类重金属的削减率均在65%以上。 …
第一条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制定本办法。…
本标准规定了稀土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电池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对重点区域规定了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锡、锑、汞采选及冶炼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对重点区域规定了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根据安徽省气候中心预测,2014年汛期全省降水量总体接近常年同期水平,其中沿淮淮北和江淮之间北部较常年偏多,其他地区较常年偏少。…
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涉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财政、招投标中心等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监测办法以及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的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相关规定予以核定。依据各地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验证减排工作成效。…
《行动方案》提出了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的具体目标: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年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
推荐的技术必须先进适用,已经投入生产使用并在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方面取得显著效果,能够反映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最新进展;推广前景好,预期可大幅度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应用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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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编工作按照矿业权审批权限进行分工。经清理确定为过期的矿业权不得作为已设矿业权列在方案中。省级矿业权设置方案只负责部、省登记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市级矿业权设置方案只负责市县登记发证的采矿权设置;省、市两级方案矿业权设置不得重置…
基础测绘项目,自项目成果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由项目出资单位和测绘单位共同负责向国土资源部门汇交目录和副本;非基础测绘项目,自项目成果质量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由项目出资单位和测绘单位共同负责向国土资源部门汇交目录。 …
按照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要求,以扶助小微企业为重点,更加突出协调配合,更加突出长效机制,更加突出分类指导,在涉企收费清单管理、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惠企政策宣传培训、减负体制机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试点地区采用承销方式发行政府债券时,应制定承销规则,明确承销方式和募集原则等,单个承销团成员的最高承销限额不得超过每期债券发行额的30%。试点地区采用招标方式发行政府债券时,应制定招标规则,明确招标方式和中标原则等,单个承销团成员的最高投标限额不得超过每期债券招标额的30%。 …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