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重视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促进节能减排
2007年06月05日 0:0
2662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节能减排
中国将更重视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促进节能减排
在国务院新闻办今天举行的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有关情况的发布会上,马凯表示
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表示,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能源、减少排放必须采取综合的措施,其中包括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同时,今日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也强调,中国将采取一系列法律、经济、行政及技术等手段,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并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马凯表示,这一方案,不仅仅是我国第一部应对气侯变化的全面的政策性文件,也是发展中国家的第一部国家方案。方案的颁布实施,彰显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态度,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应对气侯变化工作,也必将对减缓和适应全球气候变化做出新的贡献。
由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制的这份中国首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把能源生产和转换、提高能源效率与节约能源、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林业和城市废弃物等列为中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领域。
根据方案,中国将强化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交通运输、农业机械、建筑节能、以及商业和民用节能等领域的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在工业生产过程,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强化钢材节约、限制钢铁产品出口;开展建筑材料节约;推动生产企业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等国际合作。
对有外国记者提问,根据专家分析,中国2006年之所以没有完成减排任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任务都是省市通过行政命令提出的。
对此,马凯回答说,中国政府把节能减排的任务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省市和有关的能源消耗大户。虽然是一个行政措施,但它是完全必要的。同时,中国更重视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在法律手段方面,中国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可再生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对于促进节能减排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经济手段方面,比如中国正在逐步理顺资源型产品的价格,使它能够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程度,一方面可以鼓励能源生产,另一方面可以限制不必要的消耗。同时,在财税政策方面,对于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中国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且正在落实之中。
同时,在谈到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是否要承担量化的减排义务时,马凯表示,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历史累积排放量少,人均排放量低,当前的首要任务依然是要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因此,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国际社会理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和发展空间。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责任编辑:CNM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darti.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