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严控耗能污染“双高”用地

2007年07月11日 0:0 303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节能减排

  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将难于“落地”。昨天,国土资源部表示,要严格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绝不批地。同时,国土资源部还将研究制定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狠抓节约集约用地责任落实和执法检查,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国土资源部表示,将严把土地审批关,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严格土地市场准入条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把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准用地。清理和纠正各地在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还将研究制定《关于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倒逼机制,完善节能集约用地激励政策,健全土地要素市场,加强土地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能力建设,狠抓节约集约用地责任落实和执法检查,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除对土地资源强化调控之外,国土资源部还表示,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力度,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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