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 外企首次纳入征收范围
2007年06月18日 0:0 4703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重点新闻
此次调整与以前最大的变化,就是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首次纳入到征税的范畴。
对于本市相关纳税人来说,由于政策修订,2007年4月份征期已经暂停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2007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将在2007年10月份征期合并征收。而个人购房是无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
■业内反应
税额提高不会冲击房价
据房地产界人士分析,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房产开发商的成本中,所占比例极低,因此虽然税额提高,但是对本市房价的影响非常小。
据了解,去年本市此项税收总额为4亿元,今年此项税收总额预计将大幅提高。
■附件
7种情况可免征土地使用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财政机关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记者:赵鹏)
北京土地增值税清算细则出台 有稳定房价作用
根据1月份国税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近日下发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地方细则,清算土地增值税被正式提上日程。
北京土地增值税细则:地产商福利分房按市价纳税
北京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细则于近日揭开面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商品房用于赞助、职工福利、奖励的,视同销售房地产,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核定换算成销售收入,纳入缴税范围。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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