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家煤炭专业保险公司将在山西太原诞生

2007年07月11日 0:0 619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在7月5日山西省召开的全省煤炭专业保险筹备工作会议上,山西煤管局局长王守祯透露了上述消息。
        据有关人士介绍,早在5月17日,国家保监会就已正式批复同意山西省组建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煤财险公司)。中煤财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人民币,由山西煤炭社保局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山西焦煤集团等18家单位发起设立。其中,山西省煤炭社保局认购股权金额1亿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本金的20%,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相关人士透露,目前公司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有望在今年10月份正式挂牌营业。
        “将商业保险引入煤炭行业的经济赔偿、事故预防和安全监管中,可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减少政府在矿难善后处理工作中的负担,确保煤炭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山西煤炭社保局局长吴建生说。

        突出专业优势
        王守祯称,中煤财险公司将首先惠及山西100万煤矿职工、众多煤矿企业和各级地方政府。“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对矿工的生命财产和家庭幸福造成巨大伤害,同时也对井下设备和采掘巷道造成了巨大损害,给煤矿企业带来了巨额的经济损失。在事故的抢险和处理过程中,一些乡镇矿主逃逸,地方政府往往要为之支付大笔的搜救费用和伤亡赔偿费用。”

        而中煤财险公司的成立,将发挥其在煤炭行业的事故预防、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安全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实现“突出煤炭特色、覆盖高危行业,立足山西、服务全国”的目标。其经营范围覆盖煤炭、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包括责任保险、财产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以及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业务。

        山西煤炭社保局局长吴建生介绍,中煤财产保险公司开业运行后,将通过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职工健康保险等几个主打险种,弥补目前工伤社会保险的不足,如赔付额的提高,井下职工矽肺病的预防与治疗,均可通过保险公司的运作完成。

        同时,“在中煤财险公司正式运营并具有一定规模后,将向其他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迈进,同时跨区域向省外产煤大省拓展。”吴建民说。
        山西省保监局专家景晋生认为,煤炭业与保险业的结合,吸收两个行业的优势,不仅能够加强煤炭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可以给股东们带来可观利润,弥补保险盲区。

        谈到中煤财险公司的市场前景,吴建民说,煤炭专业保险公司在人才、技术、管理上有自己独有的优势,可以和现有安全硬件系统并轨,能够科学细致地对各煤矿安全等级进行划分,对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排除。同时,中煤财险公司有优质股东结构,可以轻松做到分散风险,降低逆向选择的损失,与其他保险公司相比更具优势。

        “为了躲避初期的经营风险,公司将通过分保方式和在煤炭行业‘广覆盖、全统筹’中谨慎纳入,利用煤炭行业技术专长,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生产环节留有事故隐患的矿井暂缓纳入,遇到非法煤矿和违规生产矿井,还可通过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警示,避免恶性事故发生。”

        管理职能商业化
        国家安监总局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煤矿企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虽然分别下降了10.9%和20.1%,但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了13.9%和22.2%。今年一季度,全国发生煤矿事故336起、死亡661人,同比下降了22.8%和15.6%,但3月份以来煤矿事故出现反弹迹象,仅3月19日至25日,煤矿事故遇难和失踪达83人,同比增加39人。

        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我国把煤矿同建筑安装工程列为同一个风险层次,煤炭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率仅为0.5%到1%,比石油钻井、勘探行业的费率低。而实际上,煤矿事故的发生率通常高于金属矿业和石油钻井业,现行的保费率明显偏低,保险公司的风险较大。2001年到2003年,山西共收取井下煤矿工人雇主责任险保费6606.23万元,支付赔款7467.29万元,赔付率达到113.03%,个别地方赔付率为140%到150%。居高不下的高赔付率使得很多保险公司都不愿意开展这方面的业务。

        因此,对于煤炭第一大省山西省来说,“组建煤炭专业保险公司是煤炭行业健康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王守祯称。
        资料显示,2006年山西省煤炭产量5.81亿吨,占全国产量的1/4。当年山西省发生煤矿事故149起、死亡476人,属于发生事故较多的省份。但与此同时,山西煤矿企业的财产险及人身险投保率整体较低,尤其井下财产的投保率基本为零,煤矿事故处理费用只能由政府承担。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事故损失严重,多数矿井只好关闭、报废,工伤职工得不到正常赔偿,煤炭市场疲软期间,煤矿工作的赔偿问题更是难以保障,致残返贫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此外,长期以来,山西省煤矿事故死亡人员的赔偿金一般都在3万元到8万元之间,这与矿主高额的利润相比,根本不成比例。
        山西省保监局局长慕福明说:“现在在许多西方国家,政府管理社会的一个显著趋势就是管理职能商业化。在这些国家,保险已经成为政府管理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工具。这些国家关于保险方面的法律体系十分完善,政府是通过立法来强制相关企事业单位购买政府认为必要的责任险种。”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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