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2022年03月16日 11:22 12603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了《“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8号,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5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为2030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8%,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取得阶段性成果。

《规划》指出,“十三五”以来,工业领域以传统行业绿色化改造为重点,以绿色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法规标准制度建设为保障,大力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工业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初步建立落后产能退出长效机制,钢铁行业提前完成1.5亿吨去产能目标,电解铝、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已基本退出。重点大中型企业吨钢综合能耗水耗、原铝综合交流电耗等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020年,十种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8亿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约20亿吨。

《规划》提出,要深入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制定工业领域和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谋划碳达峰路线图和时间表。强化标准、统计、核算和信息系统建设,提升降碳基础能力。结合不同行业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力争有条件的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在有色金属行业,实施氧化铝行业高效溶出及降低赤泥技术,铜冶炼行业短流程冶炼、连续熔炼,锌冶炼行业高效清洁化电解、氧压浸出,镁冶炼行业竖式还原炼镁等技术和装备改造。到2025年,完成4000台左右有色金属窑炉清洁生产改造。建设一批大型一体化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等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提升再生铜、铝、钴、锂等战略金属资源回收利用比例,推动多种有价组分综合回收。落实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实施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鼓励开展废塑料化学循环利用。到2025年,力争废钢、废纸、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量分别达到3.2亿吨、6000万吨、20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产量达到400万吨、1150万吨、290万吨。

《规划》提出,开展降碳重大工程示范。发挥中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示范引领作用,在主要碳排放行业以及绿色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型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实施一批降碳效果突出、带动性强的重大工程。推动低碳工艺革新,实施降碳升级改造,支持取得突破的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和经验。

推动传统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轻工、机械等行业实施绿色化升级改造,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落实能耗“双控”目标和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推动重化工业减量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对于市场已饱和的“两高”项目,主要产品设计能效水平要对标行业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行业产能置换政策,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烧碱、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新建项目应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强化环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约束,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加快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在先进工艺流程节能领域,重点推广钢铁行业铁水一罐到底、近终形连铸直接轧制,石化化工行业原油直接生产化学品、先进煤气化,建材行业水泥流化床悬浮煅烧与流程再造技术、玻璃熔窑全氧燃烧,有色金属行业高电流效率低能耗铝电解、钛合金等离子冷床炉半连续铸造等先进节能工艺流程。

促进资源利用循环化转型。推进原生资源高效化协同利用。统筹国际国内两大资源来源,加强资源跨区域跨产业优化配置,全面合理开发铁矿石、磷矿石、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加强钒钛磁铁矿中钒钛资源、磷矿石中氟资源等共伴生矿产资源的开发。加强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企业间原材料供需结构匹配,促进有效、协同供给,强化企业、园区、产业集群之间的循环链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循环利用。培育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废油、废旧纺织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龙头骨干企业,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依托优势企业技术装备,推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依托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构建国内国际双轨、线上线下并行的再生资源供应链。鼓励建设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区,推动企业聚集化、资源循环化、产业高端化发展。统筹布局退役光伏、风力发电装置、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积极推广再制造产品,大力发展高端智能再制造。

责任编辑:孟庆科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darti.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