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闭幕
2019年03月15日 13:20 16144次浏览 来源: 新华网 分类: 领航新征程-十九大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京闭幕
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
通过外商投资法 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在主席台就座
栗战书主持并讲话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1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大会通过外商投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6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栗战书主持。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应出席代表2974人,出席2948人,缺席26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上午9时,栗战书宣布会议开始。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政策取向、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中央预算。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张荣顺辞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随后,栗战书发表讲话。他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就,会议对此高度评价。
栗战书说,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各位代表忠实履职,反映人民意志,展示了良好风貌。这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我们要勇于担当、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栗战书说,会议审议通过的外商投资法,是一部新时代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基础性法律。我们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栗战书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栗战书最后说,中华民族正处在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使命,开拓进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9时29分,栗战书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幕。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结束。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丁薛祥、刘鹤、许其亮、孙春兰、李希、李强、李鸿忠、杨洁篪、杨晓渡、张又侠、陈希、陈全国、陈敏尔、胡春华、郭声琨、黄坤明、蔡奇、尤权、魏凤和、王勇、王毅、肖捷、赵克志、周强、张军、张庆黎、刘奇葆、董建华、万钢、何厚铧、卢展工、王正伟、马飚、陈晓光、梁振英、夏宝龙、杨传堂、巴特尔、汪永清、何立峰、苏辉、郑建邦、辜胜阻、刘新成、何维、邵鸿、高云龙,以及中央军委委员李作成、苗华、张升民等。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解放军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有关负责人列席或旁听了大会。
各国驻华使节旁听了大会。
责任编辑:孟庆科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darti.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