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台意见支持榆林高质量发展 陕西镁产业迎来新机遇

2018年03月09日 9:9 538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镁资讯

  日前,从榆林市发改委获悉,榆林发展再赢利好,继2008年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支持榆林“跨越发展”和“持续发展”两个“27条”政策意见之后,2月14日,省政府再次出台《关于支持榆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榆林市建设世界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陕甘宁蒙晋交界最具影响力城市、黄土高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意见》从六个方面对榆林市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要求,就优化生态建设、构建现代化能源化工经济体系、加快创新发展、加速区域融合、保障改善民生、提升辐射能力等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
  在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化能源化工经济体系方面,《意见》指出:
  一、巩固提升基地建设水平,推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努力扩大先进产能规模,释放先进产能,实施“榆林煤”品牌战略。
  二、大力发展高精度煤炭洗选加工,扶持兰炭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清洁发展。到2021年,煤炭产量达到4.5亿吨,兰炭产量达到3000万吨以上。
  三、推动煤化工向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合成材料及下游高端精细化工产品延伸,打造榆林国家级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到2021年,甲醇、烯烃、芳烃、乙二醇产能分别达到360万吨、420万吨、100万吨、60万吨,煤炭就地转化率提高到50%以上。
  四、支持榆林开展矿业权清理整顿工作,省市共同研究出资设立榆林煤炭资源转化引导基金,持续提高资源转化率。
  五、依托资源优势发展铝镁合金产业,打造榆林千亿级铝镁合金和高端制品生产基地。
  六、统筹省内能源化工、新材料等创新资源,建设国家级煤炭清洁加工、分级分质利用以及金属镁及煤基材料等创新中心,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成西部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七、严格能耗、水耗、环保标准,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活动,降低工业产品单耗。加快培育合同能源管理等绿色服务业。健全能源、水、建设用地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对高耗能行业新建、扩建项目能耗实行等量或减量替代。指导榆林重点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实施化工、火电、兰炭、电石、金属镁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加大煤化工废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力度,建成神木锦界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国家试点。到2021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6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平均增速控制在32%以内。
  八、推动榆林能源化工产业优势向关中、陕南辐射,促进三大区域优势产业互补,协同发展。促进榆林铝镁产业、半导体产业与关中、陕南航空航天、汽车、新能源等先进装备制造的产业协作,推动我省先进制造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九、推广榆林兰炭替代关中民用散煤,助力治污降霾。
  十、支持榆林加强与中蒙俄经济走廊的联系,打通榆林至内蒙古满都拉公路口岸、二连浩特公路及铁路口岸的陆路通道,对接包头中欧班列。推进重卡、农副产品、药材、兰炭、金属镁等出口蒙俄、中亚、西亚、西欧。省市共同探索设立“榆林能源自贸区”,与蒙古、俄罗斯及中亚有关国家开展能源易货贸易试点。支持办好榆林国际煤炭暨能化装备技术博览会和世界“镁都”经济论坛。

责任编辑: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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