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名单(第四批)申报
2017年06月30日 8:56 11168次浏览 来源: 北京市发改委网站 分类: 硅
关于开展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名单(第四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2017]938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5〕1533号)要求,现开展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名单(第四批)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好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名单(第四批)的宣传和申报工作,对项目备案和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将项目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并会同区电力公司对申报项目审核汇总后,务必于2017年7月31日前报送北京市发改委。
二、请市电力公司按要求做好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名单(第四批)申报工作,及时报送至各区发展改革委。请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按要求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线监测系统接入工作。对于已完成备案,未建成投产或未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请各区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对已申报项目加强管理,对出现问题的项目需及时汇总,并将其具体情况和处理建议报送我委。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周大伟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darti.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