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一检查站工作人员受贿私放稀土出站被判刑

2016年06月16日 8:52 539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作者:

  6月14日,记者从赣州市纪检监察网站获悉,近日,龙南县严肃查处一起检查站工作人员受贿的案件。
  经查,2006年7月至2006年8月期间,时任县矿产品稽查大队足洞检查站工作人员唐辉胜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检查站工作人员廖某等人共分九次收受稀土矿经营者现金35200元,私放稀土出站,为其逃避稀土税费提供方便。
  2013年1月,龙南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决唐辉胜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13年3月,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经龙南镇纪委研究,并报县纪委批准,给予唐辉胜开除党籍处分。

责任编辑:周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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