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财政部联合推广循环经济典型经验
2016年05月16日 9:41 17256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循环经济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典型经验的通知》,向全国推广一批循环经济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循环经济全面深入发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为探索循环经济发展路径和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试点示范工作。“十一五”期间,在重点行业、产业园区、重点领域及省市层面,选择了178家单位进行广泛试点,探索形成了60个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十二五”期间,选择循环经济发展薄弱环节开展专项试点示范工作,包括100个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49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42个再制造试点、28个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和101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地区等。通过这些试点示范工作,形成了一批有益的典型经验,也为循环经济制度创新积累了丰富经验。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验收和评估的基础上,总结凝炼出9条典型经验向全国推广。在循环经济的组织推动和评价方面,形成了循环经济协同推进机制和区域资源产出率统计评价机制;在推动城市循环发展方面,形成了产城融合发展模式和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机制;在促进园区循环发展方面,形成了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机制、废弃物资源化精细管理机制和产业废物第三方外包式服务机制;在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方面,形成了“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模式和再制造技术服务发展模式。
为帮助各地准确理解典型经验的内涵,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同时发布了典型经验推广指南,从问题的提出、解决的主要思路、主要内容及做法、推进步骤、需要政府提供的政策机制保障、成本风险及难点、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做好推广典型经验的组织实施工作。这些经验和做法的推广,有助于各地在“十三五”时期推动循环经济的全面深入发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责任编辑:赵天宁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darti.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