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黄陂查处一宗非法从事灼烧稀土加工经营案件
2016年04月18日 10:54 81063次浏览 来源: 梅州日报 分类: 稀土 作者: 优生 陈飞 惠婷 杨斌
本报讯 近日,兴宁市黄陂工商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黄槐镇政府和龙北工商所执法人员,在黄槐镇一废弃矿区中查获了一宗非法从事灼烧稀土加工经营案件,现场依法查封用于灼烧稀土的原材料800袋共20吨。
据悉,被查的加工场所是一处废旧矿场,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位于黄槐镇槐西村下杨梅坑。当事人姚某租用这一场所,并聘请工人搭建简易厂棚,建成了6个灼烧窑。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有5名工人正在灼烧窑前进行稀土灼烧作业,厂棚内还堆放大量用于灼烧稀土的原材料湿稀土泥。经过清点,共800袋20吨。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出示营业执照,当事人未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且没有发现有任何有效证件,其行为涉嫌无照从事灼烧稀土加工经营。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对这一非法加工场所实施全面检查,责令其立即停工,并进行立案查处,现场查封了20吨原材料。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责任编辑:周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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