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法规出台
2016年02月15日 9:19 6294次浏览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分类: 循环经济
中新社武汉2月1日电 (记者 曹旭峰)正在举行的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2月1日通过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意味着,中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出台。
该《条例》包括总则、政府职责、土壤污染预防、土壤污染控制、污染土壤修复、信息公开与社会参与、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中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壤环境质量负责,安排土壤污染防治经费。任期内因未尽职尽责或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利用职权干预、阻碍环境监管执法,使辖区内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将被依规实行终身追责。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付正中介绍说,《条例》明确了“谁污染、谁控制”、“谁污染、谁修复”的原则,吸收了新《环保法》按日连续处罚,污染土壤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制度,对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个人及其他相关主体明确了相应的行为罚、财产罚等严厉法律措施。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现状,湖北省出重拳聚焦绿色发展,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中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这是继2014年《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之后,湖北省第三个提交到该省“两会”审议讨论的关于绿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湖北省土壤环境状况总体发展趋势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局部地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主要存在重金属镉超标、耕地滴滴涕超标和重点污染区域重金属污染、江汉油田采油区石油类污染、化工企业遗留地污染等问题。(完)
责任编辑:赵天宁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darti.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