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在赣州开展稀土和钨等

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调研

2015年11月24日 9:42 577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作者:

       日前,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会同国务院审改办在赣州开展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调研。
  调研组在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召开座谈会。赣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彭业明向调研组介绍了赣州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并感谢国家部委一直以来对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支持。彭业明围绕赣州“主攻工业,三年翻番”目标任务,阐述了稀土、钨等矿产资源对促进赣州工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同时,针对当前的矿业发展形势,彭业明认为,一方面政府要加强服务,切实解决好企业面临的生产经营问题,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矿山企业也要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执行好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开发中保护好生态。
  赣州市矿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赖亮光向调研组详细介绍了赣州钨、稀土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情况,反映了当前赣州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存在的主要困难和建议,围绕钨、稀土资源接续,开采规模变更,矿业权新设、变更,审批权限下放等提出了若干请求事项。
  地勘单位代表、南方稀土集团(赣州稀土矿业公司)、赣州市华硕矿业有限公司、国星集团有限公司、盘古山钨业有限公司、漂塘钨业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及部分县(市、区)矿管局负责人先后反映了实际生产经营中在探矿权延续、审批登记管理,稀土资源接续,总量指标控制,开采规模变更,审批前置,矿山关闭停产注销,生态红线与矿权设置,林权与矿权相冲突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建议。
  国土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姚华军认为,大家的发言都很实,为调研提供了很好的参考。调研组将根据大家反映的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向上汇报。姚华军指出,市场的变化都有周期性,但经济发展对资源需求的基本面没变,大家对矿业发展要有信心。姚华军强调,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矿产资源开发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也是我们的一项重大任务。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非金属处调研员常玉刚指出,钨和稀土矿今后依然是需要严格监管的矿种,钨和稀土矿产业的发展一定要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要用创新的理念谋求发展。
  调研组还详细了解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情况并深入赣州市章源钨业奥克泰工具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责任编辑:李峒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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