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分类管理的稀土企业增至12家
2015年11月23日 9:38 4724次浏览 来源: 包头日报 分类: 稀土 作者: 樊广友 贾春
近日,包头检验检疫局对辖区的2家抛光粉和稀土金属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定,最终评定结果为三类分类企业。至此,包头检验检疫局纳入分类管理的稀土企业已增至12家。
包头市是全国乃至世界最大轻稀土出口地,产品主要出口到日本、韩国、越南等国家。自稀土调入《法检目录》以来,包头检验检疫局积极推动符合资格的企业首先步入分类管理行列,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包头检验检疫局在实施分类管理工作中,积极引入风险分析、诚信评估等先进理念,并根据出口产品的行业风险程度、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情况、信誉度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灵活控制实施检验的频次和监管程度,鼓励诚信守法的名优企业扩大出口;对于不能在实际生产中有效落实各类管理体系文件的企业,及时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面对目前国际经济低迷的形势,包头检验检疫局将继续加大分类管理力度,为产品质量稳定、管理水平和诚信度高的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提高通关效率。
责任编辑:周大伟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darti.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