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福建严控稀土钨矿开采总量 严查无证采矿行为
2015年06月25日 11:13 4892次浏览 来源: 海峡导报 分类: 稀土 作者: 杨文
昨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传出消息,该省日前下达2015年度稀土矿和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明确要求各地加强控制指标管理,严查超指标生产、将开采配额指标转让给他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查和取缔无证盗采稀土矿行为。
按照国土资源部分配福建省2015年度离子型稀土氧化物、钨精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该省国土资源厅明确今年全省离子型稀土氧化物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2000吨;钨精矿(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2900吨,其中主采2500吨、综合利用400吨。
为此,该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与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上报省、市备案。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及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稀土月报、钨矿季报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网上直报工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回收利用稀土资源的,按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以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回收主体,强化环保、安全措施落实,回收指标纳入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严格管理。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强调,稀土是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矿种,对无证盗采稀土矿行为,一经发现,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上报县级政府予以关闭;对以各类工程建设为由,未经批准擅自回收利用稀土资源的,一律按无证开采予以查处并取缔关闭。
责任编辑:周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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