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废旧电池三无小厂非法炼铅 销售还原铅1000多吨货值近2000万
2015年04月29日 9:47 9398次浏览 来源: 中国江苏网 分类: 铅锌资讯
当场查获废旧电池拆分物162.58吨。
从废旧电池上拆下来的铅极板。
用来炼铅的炼炉。
4月28日讯,警方首度披露了一起曾在2014年度被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列为当年度第一批挂牌督办的污染环境案件详情。
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王林在一年多时间里,共从浙江、湖南、河南、江苏等地的20多人处收购废旧铅酸电池1.35万吨,价值过亿元,截至案发销售非法冶炼的还原铅1000多吨,货值近2000万元。
近日,云龙区法院一审通过宣判,对王林以及向王林租赁厂房及炼铅炉的刘涛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二人共同赔偿铜山利国镇政府因处理含铅废物产生的费用13万余元。
1、两处位于山间的炼铅厂
2013年10月22日中午12点,当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大批警员冲进位于铜山区利国镇岳庄村附近山上的一处炼铅厂时,厂内恶劣的工作环境让在场的警员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是一起因村民举报而被警方盯上的炼铅厂。厂子共计有两处,一处在山上,一处在山下。
“已经完成的铅锭排列在一起,正准备要运走。”承担此案的治安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高巍仍然记得当时的场景,“这种高污染的工作条件下,工人们没有一点防护措施,不戴口罩便处理大量含铅废料。”
在此前的侦查中,民警掌握到的信息是,正规炼铅厂投资至少在上亿元,而且相关污染环节的处理必须是使用机械操作。然而在这两处小型炼铅厂里,全部是由人工来完成。
从警方掌握到的厂区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工人们在这种条件下工作的全过程。颇为讽刺的是,这两处炼铅厂的老板王林,当初安装监控视频,是想监督工人在工作时不要偷懒。没想到拍摄到的内容,却成为其从事环境污染的罪证。
根据警方后来的讯问得知,这些将废旧蓄电池,通过一道道工序提炼出铅的工人都是王林从临沂老家带来的老乡,丝毫没有经过相关的培训。
“这些人的报酬也是根据工种不同计算,砸电池的按砸出的电瓶壳的重量发工资;烧炉子提炼铅的;按消耗毛料算钱,一组一天能消耗十八吨毛料。”高巍警官很为这些工人的健康担忧,长时间在此环境下工作,血铅会很高,很容易得白血病。
在厂房中,面对警方的到来,王林明显感到很紧张,这个35岁的男子,没想到他的“产业计划”仅仅开始一年多,就被徐州警方给查了。
2、从临沂来到徐州的“创业者”
王林初中毕业后做过很多工作,但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成就。他在做废品收购生意时,发现废旧的电动车越来越多,不过电动车的废旧铅酸电池多数没有正规渠道回收。
通过了解,王林得知很多人都将废旧电池丢弃,他从中看到了商机,如果将废旧电池成批量收购,并从中提炼出铅来,会有很好的“钱途”。
有了这种想法后,王林很快付诸实施。不过他的这个生意刚刚起步,就因为缺乏相关正规的合法手续,而被当地工商部门处罚。警方的讯问中,王林对这次生意的失败很不甘心,他认为别人都能干这个发财,他也能。
“王林一直想着能东山再起。”治安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高巍介绍说,王林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张宏,并从张宏的口中得知,他有三个朋友在徐州市铜山区一个村的山脚下建了一个炼铅厂,由于不懂技术,又没有大量的流动资金,建成后厂房一直闲置着。考虑到曾经被工商部门处罚过,王林不敢轻易接过这个厂房。张宏拍着胸脯向王林承诺,“你放心大胆的干,不要担心会有人来查你,这片厂房的土地是一个叫刘涛的,他在当地关系很广,有事情完全可以摆平。”
有了张宏的保证,王林来到铜山区利国镇岳庄村,见到了张宏所说的厂房,感觉很合适,于是就在2012年8月,签订了租赁厂房的协议,每个月租金6万,王林用来炼铅,并且自己来寻找销路。
于是,来自临沂的王林,开始打算在徐州进行他的“创业梦”。
3、废旧电池来自全国各地
由于在当地没有人愿意干这种高污染的工作,王林在租赁好厂房,建好炼炉之后,就从老家带来一些工人进行生产。
不过,毕竟是初入这个行业,无论收购废旧蓄电池,还是做好铅锭的出售,业务均没有像想象中的那么好。王林开始四处考察市场,希望能够扩大销路。
首先王林需要解决的是废旧蓄电池的收购,他通过圈内一些关系掌握到了全国不少区域收购废旧蓄电池的供货商、销售商的电话。
对于供货商,不管有没有见过面,王林都会主动打电话自我介绍,承诺愿意以不低于甚至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废旧铅酸电池。
“最初供货商都会随车给他送货,后来发现这个人很讲诚信,逐渐通过物流来发货。”警方相关办案人员称,一些正规炼铅的企业,收购废旧蓄电池时,回款的时间周期很长,而王林则是现货现款,这让很多供货商更乐意宁愿价格低些,也想和王林进行交易。
在警方搜查到的相关物品中,有一个王林记录各地供货商电话的联系簿,“上面记录着浙江、四川、河南、湖南等9省21市的供货商电话号码。”
对于生产出的铅锭,王林也充分挖掘人脉,有了一些固定的客户。如此一来,供货、销售渠道顺畅了。王林又从老家请来师傅专门指导工人提炼铅,技术上也日益成熟。之后,他的生意如日中天,越做越红火。
看着王林的生意这么好,刘涛眼红了,不甘心每月只收那点地皮租金,想从中分一杯羹。
于是,他在厂房前的空地上,又建了新的厂房,并提供炉子等设备。2013年4月,王林以每月12万元的价格租赁了刘涛提供的两台炉子。
4、被列为2014年第一批挂牌督办污染环境案件
警方提供的信息表明,由于炉子是简易土法制作,每个月都要停几天返修,因此王林的厂子中3个炉子轮流生产。工人们分工也很明确:安排几个工人在临时搭建的大棚里,用锤子把废旧铅酸电池砸开,取出里面的铅芯。然后用铲车把铅芯运到炉子旁边,炉子一般由4个人负责,1人负责烧火,另外3人负责用铁锨把砸出的铅块混合一些铁屑放到炉子里。等铅水凝固后,就成了可以销售的铅锭。
现场发现,炼铅厂生产设备简陋,生产时用来冷却铅锭的水直接用泵从地下抽取,冷却后的废水没有经过处理直接往地面排放。焚烧电瓶铅芯时产生的有毒气体则直接通过烟囱排出。溢出的粉尘用自制的布袋收集后一部分被放入冶炼炉中焚烧,一部分则被重新卖掉。
警方介绍说,他们在查处时,当场查获铅锭137块(约160吨),电瓶拆分物162.58吨、烟道灰178.1吨、烟道石65.63吨、炉子底座87.17吨、电瓶壳16.09吨、砖渣7.28吨、酸液6.81吨、黑色废渣72.39吨,其中酸液、黑色废渣作为危险废物处理。
根据现场勘验笔录显示,该厂未经环评审核,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无处置危险废物的许可证照。生产过程中,不具备废物处置条件。该厂废墟场地中存留大量含铅废料、废酸液、黑色熔炼废渣等物质均为危险废物。
经环保部门认定,该厂为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项目。生产过程中将大量含铅废渣露天堆放,非法炼铅产生的废气直接排入大气,废水直接排入地下,造成严重污染。
公安机关查明,自2012年8月至案发,王林共向浙江、湖南、河南、江苏等地的20余人处收购废旧铅酸电池1.35万余吨,价值过亿元。生产出来的铅锭则被王林以每吨1.2万元左右的价格进行销售。截至案发,王林销售还原铅1000多吨,货值近2000万元。
因案情重大,该案先后被公安部、最高检列为2014年度第一批挂牌督办的污染环境案件。
近日,经云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污染环境罪一审分别判处王林、刘涛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二人共同赔偿处理含铅废物产生的费用13万余元。
警方表示,此案涉案人员包括已经判决的王林和刘涛共计38人,警方已经移送起诉18人,其他人员均另案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杨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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