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加工镀锌污染环境 清苑检察院批捕嫌疑人
2015年01月07日 8:41 4232次浏览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分类: 铅锌资讯
排放废水污染环境,案发潜逃终被抓获。保定清苑县人民检察院6日透露,该院日前办理一起污染环境案。
据介绍,2014年6月26日,清苑县公安、环保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四川籍,49岁)于2014年5至6月期间,租用位于清苑县闫庄乡国公营村东南场地,雇佣工人非法加工镀锌,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厂外北侧水坑。
经环保部门检测,所排废水中含有总铬、六价铬等元素。12月4日,刘某某在宁波火车站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其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刘某某的行为属于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已涉嫌污染环境罪。2014年12月30日,清苑县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杨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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