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铅中毒”仅关停企业不算完

2014年06月16日 13:56 409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6月14日,央视曝光湖南衡东县大浦镇300多名儿童检测发现血铅超标,疑为当地一家化工企业污染所致。次日,衡东县委回应称,曝光当天已紧急成立事件调查组,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对涉污企业迅速关停彻查;对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履职调查;摸底排查血铅超标儿童人数,发放牛奶和相关药品,做好群众安抚工作。(
  在央视报道中,衡东县环保局评价该化工厂“管理基本到位”,而事实上,执法人员在车间外即被刺鼻的味道呛得不停咳嗽;大浦镇镇长辩称儿童“咬铅笔也超铅”;分管副县长更是斩钉截铁:每星期不定时进行监测,目前来说是达标的。当地镇、局、县一众官员,面对300多名儿童“铅中毒”,所表现出的集体失语与冷血,令人既不寒而栗又疑惑不解。
  事实上,这家化工厂的电锌产能只有1万吨,而国家发改委早已明确规定,2007年以后,新建和改扩建的生产规模都要求在10万吨以上。但就是这样一个明显违规的项目,在上马之初通过了衡东县环保局组织的环评。种种迹象表明,当地有关部门充当了企业的“保护伞”。如果300多名儿童“铅中毒”确系企业污染所致,那么化工厂是直接元凶,其背后的“保护伞”则是罪魁祸首。
  因此,对这样一起污染事件,关停、救治、索赔、究责,一个都不能少。所谓救治,需要地方政府出资对“铅中毒”儿童彻底治疗,以完成对渎职诿过的自我救赎。所谓索赔,是依法对污染企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这有赖于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的支持。所谓究责,就是要向斩钉截铁声称排污达标的各级官员讨个说法,依据环保法严厉问责,而后者规定的处分包括撤职、开除、引咎辞职等。
  在地方官员集体失语与冷血之后,衡东县就此事件的公信力已严重受损。这种情势下,靠其“用自己的刀削自己的把”,令人不能信服。而环保法规定: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并赋予了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直接做出行政处罚的权力。因此,需要更高阶层的权力机构,来推动衡东县的关停、救治、索赔和究责。
  新环保法修订从“小修小补”向“大刀阔斧”华丽转身,其意不仅在于推出一部“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更在于向整个社会宣示:铁腕治污,从重处罚。在环境治理转型期中,导致300多名儿童血铅超标的污染事件,如果还像过往一般关停企业了之,人为抑制法律的张力,那么修法的意义将大打折扣。无论是较之300多名孩子的成长,还是较之法律的尊严,渎职官员的乌纱帽和违法企业的纳税额都轻之又轻。而最终孰轻孰重,只能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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