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物排放设限 40%企业需改造

2014年05月30日 15:55 697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问: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成本如何?
  答:与执行现行标准相比,现有企业实施并达到新标准中的新建企业限值后,SO2、COD、NH3-N年排放量将分别削减41%、47%和57%,废气中各类重金属的削减率均在65%以上。
  实施新标准,企业需要增加新建或改进一些设施的建设费用,还有环保设施运营费用。目前,全国40%以上的现有企业由于建设时间较早,环保设施设备简陋,工艺落后,要达到新标准中新建企业的排放控制要求,以年产1.5万吨锑冶炼企业为例,大气和废水治理改造环保设施投资约800万元,占总投资9%,运行费用每年约350万元,全国锡锑汞企业全部改造完成约20亿元左右,每年运行费用约5亿元左右。对于新建企业,以年产5.7万吨锡冶炼企业为例,达到新标准要求,采用废气、废水的污染控制措施,环保投资费用约1.0亿元,占总投资18%,运行费用每年约0.4亿元/年。
  问: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体系建设情况如何?
  答:为了加强有色金属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大力推进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在2010、2011年先后发布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2010)、《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8-2010)、《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2-2011)等6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推进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工作,2013年发布了上述六项有色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修改单,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抓紧制定《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力争年内发布。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保部发布《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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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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