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锌产业发展方向:充分利用二次锌资源

——访尾矿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顾问王树谷

2014年05月22日 16:14 1083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记者:您认为再生锌行业目前存在哪些问题?
  王树谷:一是产业规模还不够大,发展相对落后。大部分企业规模很小,分布散乱,能耗高,环保差,产品质量低下。炼铁烟尘、炼钢烟灰的利用尽管已经引起一些企业的关注,但是这些企业间彼此不交流,一是怕别人知道,增加竞争对手,二是怕钢铁厂知道,不肯再把瓦斯灰、烟灰白白送给他们。这些因素造成了业内缺乏沟通交流,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二是回收体系不完善。无论是和国内的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产业相比,还是和国外的再生锌产业相比,我国的废锌回收都存在较大差距。有些地区的家庭作坊还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得利益,当地政府没有引导和解决办法,只有打击。面对丰富的资源,我希望相关部门予以关注,期待业内专家给予指导。
  三是优惠政策需完善。利用炼铁烟尘生产金属锌的企业,在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发出的《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时普遍遇到这样的问题:一是《通知》规定的原料目录中不包含产品锌,而锌锭又是这类企业的主要产品,因此企业希望将锌产品列入其中。二是产品目录概念不清,财政部要求各种金属回收到金属锭,不符合综合回收利用的原则。多数从炼铁烟尘中回收锌的企业,除了锌锭以外,铅、铋、锡、铁等金属只能回收到中间富集物,不能达到金属锭,因此无法享受政策优惠。如果单独建设综合回收系统,在经济上不合理,产业政策也不允许。对综合回收产品的定性,不能简单地把金属锭作为最终产品,中间物料也需要顾及到。希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注意到这些问题,及时调整。
  四是《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存在问题。国家环保部门在钢铁烟尘固体废物管理上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和强制性要求,地方执行随意,使得行业管理混乱;准入条件中规定的能耗指标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不应简单套用到固体废物处理上,固体废物由于品位低、成分复杂、杂质含量高等原因,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都显著高于现行的《铅锌行业准入条件》条款。
  据了解,目前工信部正在制定《再生锌行业准入条件》,云南红河锌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也递上了企业草拟的准入条件初稿。届时,将限制小、散、乱企业的进入,鼓励有资质、低能耗、环境友好型的大中型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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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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