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
2014年04月28日 9:34 29552次浏览 来源: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分类: 政策法规
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全省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包括农用地整治重点工程、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工程、土地复垦重点工程、宜农土地开发重点工程及围填海重点工程,具体情况为:
一、农用地整治重点工程
粤西沿海基本农田整治重点工程:涉及阳江、湛江和茂名3个地级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总规模为32.76万公顷,预计可补充耕地0.33万公顷。
北江流域农用地整治重点工程:涉及韶关和清远2个地级市,整治农用地总规模为19.06万公顷,其中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6.74万公顷,整治园地面积2.3万公顷,预计可补充耕地0.29万公顷。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重点工程:涉及惠州、肇庆、汕头、汕尾、潮州、揭阳、阳江、湛江、茂名、韶关、河源、梅州、清远和云浮14个地级市,每个地级市建设1-2个示范项目。
二、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工程
广深城市优化城镇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工程:涉及广州和深圳2个地级市,实施“三旧”改造总规模为1.84万公顷,预计节约用地面积为0.74万公顷。
佛中-莞惠产业提升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工程:涉及佛山、中山、东莞和惠州4个地级市,实施“三旧”改造总规模为1.58万公顷,预计节约用地面积为0.63万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重点工程:涉及惠州、肇庆、汕头、汕尾、潮州、揭阳、阳江、湛江、茂名、韶关、河源、梅州、清远和云浮14个地级市的农村建设用地。
三、土地复垦重点工程
粤西北矿区损毁地复垦重点工程:涉及韶关、河源、梅州、清远和云浮5个地级市的矿区历史遗留损毁地,复垦总规模为0.40万公顷,预计可补充耕地为0.08万公顷。
四、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重点工程
滨海台地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重点工程:涉及汕尾、阳江和湛江3个地级市,预计可补充耕地为0.4万公顷。
五、围填海重点工程
围填海造地重点工程:涉及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中山、江门、汕头、汕尾、潮州、揭阳、阳江、湛江和茂名13个地级市,总建设规模为0.60万公顷。
第九章 协调土地整治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 整体推进土地生态防护
以全面遏制水土流失、石漠化、滨海土地盐碱化和砂化等土地退化为目标,构建广东省“五区、三带、五江、四横八纵”一级生态格局,在此基础上,建设二级生态结构控制区和次级河流廊道、交通廊道和绿道,构建点、线、面结合的二级生态结构控制体系,整体推进土地生态防护。
重点加强饮用水源地、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区、湿地的治理保护;加快建设沿江沿海防护林及水源涵养林等带状生态工程建设;加强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和鉴江的生态保护及工程治理,保障全省江河水系的“山-海”生态通道;加快建设以“四横八纵”交通干线为主题的景观生态廊道,加快建设广东绿道网,打造幸福广东新名片;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加快建设广东生态强省。
第二节 积极开展土地景观整治
依据土地生态特色,积极探索土地景观整治新模式和新思路,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尺度土地景观建设规划设计与工程示范,突出开展南粤特色地域景观整治,实现岭南历史遗产保护与文化提升。
加强岭南特色农田景观整治与提升,重点开展珠三角城市群现代都市农业、休闲农业景观建设,珠江三角洲基塘景观保护及其综合整治,雷州半岛台地农田景观整治。积极推进岭南特色古村落景观整治,重点开展广府、潮汕、客家等文化古村落保护与景观建设。
大力推进全省绿道网建设,重点开展绿廊系统、慢行系统以及服务设施系统建设,恢复绿道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强化绿道沿线特色景观整治与提升,打造广东特色绿道景观;积极开展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重点建设高速公路、铁路生态景观林带,沿海生态景观林带,江河生态景观林带,形成覆盖城乡的森林景观廊道网络体系。通过绿道景观、林带景观与农田景观、城市景观以及古村落景观等的无缝衔接,建设岭南特色景观生态网,实现岭南特色景观的整体提升。
第三节 有效降低不良环境影响
坚持土地整治生态优先,有效降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平整对地貌形态和天然植被的破坏程度,减少对土壤环境、水文状况、局部小气候和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优化土地复垦方案,避免因土地复垦造成土地污染、地力下降和抗灾能力减弱。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适宜性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避免盲目开垦、毁林造地等破坏土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行为。
加强土地整治活动中的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整治活动实施对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提出有效降低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确保土地整治向环境友好型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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