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拟对我钢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2014年03月21日 11:11 2824次浏览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分类: 黑色金属
美国商务部19日宣布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无取向电工钢获得超额政府补贴,拟征收反补贴税。
美国商务部当天发表声明说,初步认定中国大陆出口 到 美 国 的 无 取 向 电 工 钢 得 到 的 政 府 补 贴 幅 度 为125 .83%,台湾地区出口商得到的政府补贴幅度为0.15%至12.82%,韩国出口商得到的政府补贴幅度为0.59%。美国要求发展中国家补贴幅度不超过2%,发达国家不超过1%。
基于补贴幅度的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的反补贴押金。按照美方程序,正式征收反补贴税之前,美国商务部还要作出终裁,此外还需另一家联邦机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
责任编辑: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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