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稀土金属矿出口税率定为15%

2013年12月17日 9:11 457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财政部网站12月16日公布了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
  该方案明确,2014年将对“稀土金属矿”、“其他氧化稀土(灯用红粉除外)”、“混合氯化稀土”、“未混合氯化稀土”、“其他氟化稀土”、“混合碳酸稀土”、“未混合碳酸稀土”征收15%的暂定出口税。
  另外,对“其他未相互混合或熔合的稀土金属、钪及钇”、“已相互混合或熔合的稀土金属、钪及钇,电池级”、“其他已相互混合或熔合的稀土金属、钪及钇”、“稀土金属、钇、钪的其他化合物(LED用荧光粉除外)”、“按重量计含稀土元素10%以上的铁合金”的出口税率暂定为25%。
  稀土被誉为“工业味精”“新材料之母”,广泛应用于光学、电子信息、新材料、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能源、核工业等军用、民用高科技领域,是珍贵的战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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