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全面落实稀土“四坚持、四清查”专项行动

2013年07月22日 11:10 455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近日,全市稀土矿业秩序整治和监管专项行动全面展开后,我县在前期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再次明确以“四坚持、四清查”为工作导向,强化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
  “四坚持”一是坚持属地管理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县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二是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原则。要在彻底取缔捣毁非法矿点的同时,严厉追究非法开采者及相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三是坚持整顿秩序与落实责任相结合原则。在整顿和规范稀土矿业秩序的同时,倒查相关部门和干部的责任落实情况,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四是坚持查摆问题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原则。针对稀土矿业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完善和落实稀土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清查”一是全面清查非法开采、收购、加工、经营稀土等行为,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建设等项目的稀土回收情况,以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矿产卫片稀土开采疑似违法图斑;二是全面清查为非法开采稀土活动提供或出租山林使用权的行为。三是全面清查地方政府及部门在履行稀土矿业秩序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情况,重点是县、乡、村、组干部参与、包庇、纵容、支持非法开采及加工经营稀土情况;四是全面清查稀土矿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认真核查稀土非法开采、加工、经营的举报线索,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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