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泊头取缔8家非法“小电镀”企业
2013年05月07日 15:30 4106次浏览 来源: 沧州日报 分类: 铅锌资讯
全市环境整治集中行动动员大会后,泊头市迅速行动、统筹安排,确定了彻底取缔非法排污、严厉打击恶意排污、从严查处超标排污等10个方面的整治内容。截至目前,已取缔8家非法“小电镀”企业。
按照省、市的“三查”行动会议精神,泊头成立了由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其他单位抽调的专职人员和657个村的农村环境监管员组成的“千人三查”工作组,分成17个摸排小组,对所有行政村的重点污染企业和“小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问题,按一厂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采取经济处罚、限期整改、责令停产整治或关闭等处罚措施。
同时,为确保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泊头市进一步确定了彻底取缔非法排污、严厉打击恶意排污、从严查处超标排污、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消除水土污染隐患、防控河流水质破坏、彻查污水处理超标、综合治理区域污染、有效保护饮用水源、实施农村环境整治等10方面的整治内容,明确各乡镇政府、街办处、工业区管委会“一把手”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确保各辖区内排污企业和水污染隐患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切实改正。
截至目前,泊头已对657个行政村、3253家企业、1094个坑塘进行了排查,对其中340个存有积水的坑塘逐个取样监测,取缔8家非法“小电镀”,对4家超标排污企业进行了停产治理。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darti.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