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稀土整合之四方角力

2013年05月06日 15:27 427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中国稀土整合的主要难点在南方,南方又主要集中在有“稀土王国”之称的江西省赣州市——这里蕴藏了更具价值的中国离子型稀土矿产储量的40%。
  与有“稀土之都”之称的内蒙古包头市相比,赣州稀土矿业公司在归属权上的特点及两地稀土资源集中度上的不同,使得赣州市的稀土整合并不那么容易。在省、市、县三级政府的利益协调之外,亦有以五矿集团为代表的央企作为“第四种力量”介入博弈。

  股权归属
  北方的轻稀土资源主要集中在内蒙古包头市的白云鄂博铁矿,该矿目前为包钢集团所有,冶炼分离则由包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包钢稀土负责。在股权的归属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持有包钢集团73%股份,是包钢稀土的实际控制人。
  这就在客观上使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能更为有力地支持包钢稀土对内蒙古乃至整个北方轻稀土的整合工作。
  而赣州市稀土矿产资源的唯一经营主体为江西省赣州市国资委旗下的赣州稀土矿业公司。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江西省政府与赣州市政府在稀土经营整合上利益和思路上不尽一致。
  这从中国包头·稀土产业论坛的主办方也可看出些许端倪。作为中国稀土行业颇具影响力的盛会,中国包头·稀土产业论坛从2009年开始举办,第一届到第三届都是由论坛所在地包头市政府主办,但从第四届即2012年开始,其主办方升格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2013年亦是如此。而江西省政府基本上没有出面举办过类似的稀土方面的论坛会议。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由江西省国资委控股管辖的江钨集团,以及江钨集团和五矿集团分别持股49%及51%的江钨有限,也都在涉足稀土业务,这两家公司在业内分别被称之为“老江钨”和“新江钨”。
  “老江钨”即江钨集团控股万安江钨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拥有江西45张稀土采矿证中的一张,另外43张则在赣州稀土矿业公司手中。也就是说,江西省属国有企业要获取稀土矿产资源也只能到赣州之外的地区。
  2012年5月,江西省国资委批复江钨集团成立了江西江钨稀土股份有限公司,6月即批复同意将万安江钨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等三户企业股权无偿划到江钨稀土公司,为江钨集团稀土板块的上市工作奠定了基础。
  因此,在推进江西省稀土资源的整合上,江西省政府与赣州市政府的利益显然不尽一致。

  利益协调
  同时,因为南方离子型稀土资源的分布较包头市白云鄂博铁矿的分布更分散,赣州市国资委下属的赣州稀土矿业公司要有效监督管理分布在赣州市下属的各个县的稀土矿山,需要得到各个县级政府及更下一级的乡村的支持和配合。
  也就是说,在赣州市政府及其下属的县以下政府之间,同样也存在利益的协调。如果不能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仅靠中央政府批准掌握的稀土采矿证,并不足以顺畅地实现对其下属稀土矿山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利用。
  而在省、市、县三级政府的利益协调和博弈之外,还有中央企业与地方国资的利益协调和博弈。五矿集团与江西地方国资的关系即为明例。
  作为央企中的佼佼者,五矿集团在江西经营多年,除了通过控股江钨有限控制了定南县南方稀土公司和寻乌县南方稀土公司这两家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及赣州华京稀土新材料公司之外,就是五矿稀土直接控股的定南大华和红金稀土这两家冶炼分离企业,但在稀土矿产方面一无所获。
  这就需要央企不能只想着把地方上的资源拿走,还需要与地方政府在利益上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用《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话来说,就是要“充分考虑资源地利益”。
  而在具体的稀土整合过程中,正如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稀土材料化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严纯华所说,可能会出现谁做主体、谁来牵头的问题,但中央从来没有指定过必须由央企牵头来做整合,而是说谁做得好谁做,谁能把资源利用得更好谁做,关键是都要拿出真本事;央企不仅要拿出资本、政策的优势,还要有技术、创新、人才等实力;地方不能单以自己所拥有的资源为本钱,也要亮出自己在资源开采、生产加工等方面的优势。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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