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修改产业调整指导目录 涉及有色等多个行业

2013年02月26日 14:52 894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第二类 限制类

  有色金属
  1、新建、扩建钨、钼、锡、锑开采、冶炼项目,稀土开采、选矿、冶炼、分离项目以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
  2、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3、电解铝项目(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置换项目及优化产业布局项目除外)
  4、铅冶炼项目(单系列5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环保改造项目除外)
  5、单系列10万吨/年规模以下锌冶炼项目(直接浸出除外)
  6、镁冶炼项目(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7、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项目
  8、新建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

  黄金
  1、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原料自供能力不足50%的独立氰化项目
  2、日处理矿石200吨以下,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 72 -
  厂项目
  3、日处理金精矿100吨以下的火法冶炼项目
  4、年处理矿石10万吨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东北、华北、西北)、年处理矿石20万吨以下的独立堆浸场项目(华东、中南、西南)
  5、日处理岩金矿石100吨以下的采选项目
  6、年处理砂金矿砂30万立方米以下的砂金开采项目
  7、在林区、基本农田、河道中开采砂金项目

  第三类 淘汰类

  有色金属
  1、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 90 -
  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工艺装备
  2、采用铁锅和土灶、蒸馏罐、坩埚炉及简易冷凝收尘设施等落后方式炼汞
  3、采用土坑炉或坩埚炉焙烧、简易冷凝设施收尘等落后方式炼制氧化砷或金属砷工艺装备
  4、铝自焙电解槽及100KA及以下预焙槽(2011年)
  5、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2011年)
  6、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技术
  7、采用地坑炉、坩埚炉、赫氏炉等落后方式炼锑
  8、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
  9、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及设备
  10、铝用湿法氟化盐项目
  11、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
  12、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13、铜线杆(黑杆)生产工艺
  14、未配套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
  15、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
  16、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
  17、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
  18、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
  19、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 - 91 -
  20、独居石单一矿种开发项目
  21、稀土氯化物电解制备金属工艺项目
  22、氨皂化稀土萃取分离工艺项目
  23、湿法生产电解用氟化稀土生产工艺
  24、矿石处理量50万吨/年以下的轻稀土矿山开发项目;1500吨(REO)/年以下的离子型稀土矿山开发项目(2013年)
  25、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
  26、1500吨/年以下、电解槽电流小于5000A、电流效率低于85%的轻稀土金属冶炼项目

  黄金
  
1、混汞提金工艺
  2、小氰化池浸工艺、土法冶炼工艺
  3、无环保措施提取线路板中金、银、钯等贵重金属
  4、日处理能力50吨以下采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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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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