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业关停名单进行时 淘汰机制需完善

2009年09月22日 9:8 308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黑色金属   作者:


  “本月25日,各市县区将正式上报下辖企业关停进展的完成情况。”9月21日,辽宁省环境监察局副主任科员王德安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作为钢铁落后产能淘汰的先锋,辽宁省环境监察局近日大规模突击检查了省内钢铁企业。在被检查的84家企业中,正常生产39家,停产30家,取缔15家;其中有21家无审批手续。该局称,据初步掌握的情况,除检查通报的84家企业外,全省至少还有200多家小钢铁企业未报。
  与辽宁一样,一场以环保手段为突破、辅以行政经济措施的钢铁业关停落后产能风暴正在上演。包括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湖北等地都已经展开清理钢铁落后产能的行动。
  来自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刚刚过去的8月,全国日产钢水平达到了168.8万吨,按照这一水平,全国钢铁年产能已经突破6亿吨。
  “2009年,中国钢铁行业在建项目投资额达到3400亿元,同比增加3%,而2008年的投资增速则为23%。至2010年,上述项目将为我国增加至少5000万吨粗钢产能,这意味着明年我国钢铁产能将达到7.1亿吨。”中钢协顾问吴溪淳说。
  而来自工信部等国家部委的“高压”信息也显示,淘汰“落后”对于钢铁行业来说,已注定是一场与时间角力的赛跑。
  环保重手
  “老账未清,违规新建,环境违法问题突出。”辽宁省环保厅副厅长赵长富如此描述省内钢铁业的乱象。
  8月26日,一份《2009年辽宁省首批挂牌督办钢铁行业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被下达至各市环保局和监察局。沈阳市万兴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鞍山市台安县谷海龙小轧钢厂、辽阳市辽宁辽鞍钢铁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没有环保审批手续,生产工艺及设备落后,环保设施不完善,生产环境恶劣,厂区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与国家产业政策相背。”王德安在电话中如此解释这些黑名单中的小钢厂。
  令人担忧的是,违规操作的并非这25家。“仅仅在本溪、丹东等5市时,就发现了违规新建的13家钢铁企业。”赵长富在辽宁钢铁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后表示。
  “我们现在第二步正在进行的工作,就是在全省根据产业政策进行摸底。”王德安告诉本报记者,辽宁已经成立了9个部门组成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共同审核摸底的企业名单,提出意见后报省政府。
  赵长富称,在查清违规情况后,要列出分期分批淘汰时间表,按计划实施关停。“对恶意违法、拒绝整改的企业坚决公开查处一批,曝光一批,挂牌督办一批。”
  相比于辽宁,有着中国钢铁行业第一重镇之誉的河北省,其关停淘汰的力度,或许更受关注。
  近日,河北钢铁集团旗下宣钢拆除了1号300立方米高炉。这已是去年河北钢铁集团组建以来拆除的第8座高炉。统计资料显示,河钢集团目前已拆除300-400立方米高炉8座,总炉容2830立方米,淘汰落后产能350万吨。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今年上半年以来至8月份,河北省共淘汰了15座高炉、13座电炉,累计淘汰炼铁产能415万吨、炼钢产能360万吨。”9月21日,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副会长宋继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称,“河北离北京那么近,整个国际市场也都比较关注,所以在政策执行上,动作也是比较快的。”
  据宋继军介绍,河北省2008年钢铁产能有1.37亿吨,实际产量为1.16亿吨。而今年的年产量,“预计达到1.35亿吨”。
  对于全省淘汰落后的总目标,宋继军说:“个人估计,整个河北省在3年内淘汰2000万吨,比较符合实际情况。”
  同样在进行大规模淘汰落后产能的还有山西、江苏、安徽、湖北等地。
  在山西省,太原市对限期淘汰的燎原钢铁烧结机实施挂牌督办;忻州对未经环评审批的球团生产商全面叫停;吕梁市对文鑫钢铁、龙鑫钢铁、恒信钢铁、北泰钢铁和地都钢铁的高炉、烧结机依法淘汰。
  江苏常州溧阳市责令瑞丰冶炼、溧阳市三维铸造公司两家企业年底前关闭;高邮市挂牌督办兴鑫模具厂、高邮市轻工机械厂、高邮市凯鑫金属机械“小高炉”炼铁项目;徐州责令博瑞特钢、徐州博丰钢铁、徐州成日钢铁停止生产、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安徽省马鞍山相继关停马钢5座300立方米高炉、1台90平方米烧结机、1座8平方米竖炉;湖北专项整治关闭了16家小炼铁炼钢企业;重庆市对淘汰6家落后工艺的钢企,查处了2家未执行环评的钢铁企业。

 

[1][2] 下一页

责任编辑:小贝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darti.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