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州矿业控股股东参与组建湖南稀土集团获批复

2012年10月11日 9:18 442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辰州矿业10月10日晚公告,近日,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请求审定的请示》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原则同意《湖南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作为湖南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土集团”)的发起人之一参与稀土集团的筹备组建工作。
  稀土集团首期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性质为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其中,国有单位(企业)占股51%,民营企业占股49%。各股东以现金出资,占股比例为: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0%,湖南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4%,湖南发展集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5%,湖南先进储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占注册资本的1%,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占注册资本的1%,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0%,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占注册资本的14%,湖南联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5%。
  今后,稀土集团增资扩股或参股单位之间发生并购等情况,应保持国有控股比例不低于51%,民营大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于国有大股东持股比例,国有单位(企业)股东绑定成为一致行动人,参与稀土集团各项事务的决策,上述股权结构特别约定内容须在稀土集团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公告称,公司经营范围没有涉及稀土产业和稀土产品,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稀土集团组建不会对公司构成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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