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采稀土获利近200万 广东佛山高明3人被批捕
2012年09月11日 8:51 5117次浏览 来源: 南方日报 分类: 稀土
在1年零1个月时间里,何某辉等8人非法开采稀土10余吨,从中获利近200万,并造成租用的150亩山地遭受不同程度污染和破坏。记者10日下午从高明区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涉案的何某辉等3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已被批准逮捕,但仍有5人在逃。据悉,这是开展“三打两建”行动以来,高明区检察院批捕的首宗非法采矿案件。
据查,2011年5月至2012年6月,犯罪嫌疑人何某辉、温某文、罗某康,伙同郭某波等五人(五人均在逃),以开采陶瓷沙、平整山地等名义,用较高租金分别租到高明区更合镇共计150亩的7处山地。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何某辉等8人共同出资几十万元,在7处山地擅自开采、提炼稀土10多吨,获利近200万。
经当地国土部门调查认定,这一非法开采行为本身造成了大量水土流失,而提炼稀土过程中使用的化学溶剂则破坏了土壤的耕作层,污染了周边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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