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与厦门共建海西稀土材料所
2012年07月02日 15:45 5392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稀土
为促进福建省稀土产业及其产业链的健康快速发展,在中国科学院、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日前,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州签订共建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稀土材料研究所和能源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议书。协议书签约仪式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金铸主持,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施尔畏、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洪捷序、中科院福建物构所所长洪茂椿院士出席并共同见证签约仪式。
稀土材料所和能源新材料中心选址厦门,建设用地140亩,其中稀土材料所建设用地100亩,首期建设面积6万平方米,计划于2015年底完成建设工作并通过验收,能源新材料中心建设用地40亩,首期建设面积2万平方米。稀土材料所和能源新材料中心将立足福建省稀土资源优势和厦门现有稀土企(产)业基础,以稀土功能材料开发应用为导向,前瞻布局稀土科技研发,有效集聚稀土科研力量,合力打造国家级稀土材料研发基地、稀土材料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示范基地,为促进福建省稀土产业及其产业链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稀土材料所侧重于稀土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前瞻技术研究开发,能源材料中心侧重于工程化和产业化的研究开发。稀土材料所与能源材料中心在科技研发和工程化开发的分工上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并引领和带动全国稀土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据悉,此次活动是中科院海西研究院在第十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举办的系列活动之一。
责任编辑:安子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darti.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