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麻阳县再生资源体系的调查思考

2012年04月13日 14:53 988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三、完善麻阳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及对策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是一项公益事业,战略工程,也是一个弱势产业。为使其具有生命力和价值,不仅要立法进行规范,政府还要制定政策进行引导和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在资金的筹措、网络的建设、项目的营运上,坚持市场化、企业化为主导,同时考虑到其公益性和战略性,政府在土地、工商、税收、城管、公安、环保和资金上给予配套政策和扶持措施。如在土地上,应指定专门用地或优先落实建设用地指标,优惠土地价格;在资金上,政府安排资金予以支持或给予贴息;在税收上,对纳入回收利用体系的回收和利用业务,税收上予以优惠;在管理上,应设立门槛,对经营资质进行认定等,具体为:
  (一)提高认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再生资源回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造福后代的伟大事业,同时又涉及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工商管理、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成功与否,关键是必须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推动。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将再生资源回收作为政府工作职能的一个重要部分,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和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抓不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和国家商务部颁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0】8号),结合麻阳县实际,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将成立麻阳县再生资源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商务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商务局局长、高村镇镇长、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11个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再生资源行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县再生资源总体发展规划,统筹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布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再生资源进行监管和业务指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和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根据麻阳县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实际,建立健全符合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特点的多层次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完善非居民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组建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网络;重点培育县强建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作为回收行业龙头企业,在县城区或城郊结合部择址兴建1—2处较大的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和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市场。
  (三)完善网络,抓紧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国家关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今后五年总体发展思路是,在进一步完善城市回收体系的基础上,要逐步向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开,实现回收网络的全面覆盖和合理布局,使试点城市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市场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同时,要进一步畅通回收渠道,一是完善企事业、机关单位再生资源定点、定时回收机制;协调和鼓励工业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其他企业及单位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实现回收多元化。二是积极发展现代营销方式,支持利用互联网开展预约收废和交易、销售商品押金回收、以旧换新等灵活多样的回收方式。通过这些途径和方式,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居民和单位、多方面共同参与、方便快捷的回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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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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