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再生体系建成拆解废铝10万吨

2012年03月13日 13:58 977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三、冷水江市发展再生资源的有关优惠政策
  1、土地政策。由市经济开发区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提供“五通一平”建设熟地300亩,投资主体企业按政府包干地价8万元/亩实行整体包干获得土地使用权。
  2、财政税费政策。入驻循环经济产业园的企业投产之日起,暂定3年内对企业征收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拨随三税附征的3%部分)、防洪保安基金、地方教育费附加、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的市本级所得部分和增值税的市本级所得部分,全部奖励给企业用于发展生产;入园企业所有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和基础设施建设,报建期间所涉及的市本级行政事业性规费全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的30%收取;入园企业一律不得到外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采购原材料使用外地增值税发展来园区抵扣,取消该企业所用财税优惠政策,并要追缴企业优惠所得。
  3、服务政策。入园企业手续办理实行全税代办,做到“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属市本级审批权限范围的手续,各有关职能部门从收到符合规定要求的申报资料之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办结;入园企业实行封闭管理,市直职能部门进驻企业检查,在严格执行《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的基础上,必须经分管优化环境的市领导批准报市优化办与经济开发区备查后,方可进驻企业检查;入园企业在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外部矛盾,由经济开发区及时处理到位,涉企“三强”行为,由市优化办和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到位。
  四、几点请求
  1、请求上级领导高度关注冷水江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并把冷水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的打造作为娄底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以此为龙头,向中央、省相关部门申请项目扶助发展资金,从而促进冷水江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与实施。
  2、请求上级商务部门加大对冷水江市百加壹再生资源集团公司扶持力度,并将其列为娄底市再生资源体系建设的龙头企业,从政策、项目、资金、业务发展等方面予以重点培养、扶持,使其进一步做大做强,真正成为湘中地区废旧资源的集散地和处理中心。
  3、支持冷水江市废旧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冷水江市规划拟在全市以社区和农村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回收网络,请求娄底政府、商务部门予以重点指导和网点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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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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