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稀土阳谋 地方与央企的博弈

2012年03月08日 9:20 485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在各方博弈稀土资源的同时,地方政府并没有放缓资源整合的步伐。
  2012年2月27日,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挂牌成立,与上市公司广晟有色同属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广东省国资委主任温国辉多次强调,广东省将以广晟为龙头,整合广东稀土资源。此举则意味着广东稀土整合之路实现突破。
  广晟公司是广东重点培育的省属国有大型矿业集团,也是国内稀土行业龙头企业,持有广东省内全部4张稀土采矿权证,同时,拥有超过2万吨的稀土冶炼分离能力。公司致力于打造中国南方稀土科技城等稀土深加工产业基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1-2年后,我国南方离子型稀土行业排名前三位的企业集团产业集中度将达到80%以上。《意见》并未涉及稀土行业的整合计划,但参与《2009~2015年稀土工业发展规划》制定的人士称,稀土行业的兼并重组主要是分离行业的整合。此前,工信部部长苗圩曾称,未来中国近百家稀土分离企业将通过重组削减到20家。
  在此之前,多家央企开始切入广东、江西的稀土产业链,与当地的稀土分离企业进行合作。比如,中色还在广东新丰县投资建设产能高达7000吨的分离厂,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稀土分离冶炼厂。而五矿集团近期获得了合资企业五矿稀土75%的绝对控股权,进而成为全球最大重稀土分离企业。
  央企的步步紧逼让地方国资感受到极大的压力。
  广东省稀土办公室曾公开表示,“十二五”期间,广东计划致力于稀土产业链的延伸和稀土产品附加值的提高,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将广东打造成为全球有重要影响的稀土研发生产基地和应用中心。
  自此背景下,广东稀土产业集团挂牌其实更是一种表态:广东有能力也准备做好整合本省内稀土产业整合工作。而对于广晟具体的整合思路,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矿管处和省稀土办公室的负责人均表示,最近稀土话题比较敏感,不方便接受采访。
  广晟有色2010年共有稀土矿石权益保有储量713万吨稀土,年产能不到2万吨,目前旗下共有韶关两家控股子公司,河源两家控股子公司,梅州三家控股子公司,以及将要收购并控股的清远嘉禾稀有金属有限公司(清远市)的相关稀土资源开采和加工业务。
  分析人士指出,将广晟目前的稀土开采经营情况同广东省矿产资源“十二五”规划作对比,可以看出广东省近年内的稀土资源整合思路,即在韶关、河源和梅州扩产的基础上,再逐步整合惠州、汕尾、肇庆、清远、潮州、揭阳及云浮的稀土矿产。
  一位有色金属行业资深研究员推测,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将来很可能和广晟有色进行分工和划拨,一个做采选,一个做深加工。
  在“2011中国稀土市场投资发展论坛”上,赣州市稀土行业协会赖兆添表示,江西有意将赣州矿业公司作为整合主体,对赣州中下游及深加工企业进行整合。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央企与地方的博弈将会更加激烈。
  在力图整合稀土产业链的同时,地方政府也在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旗下有两家有色行业上市公司广晟有色和中金岭南,其中广晟有色主要稀土矿采选和冶炼,而中金岭南主营为铅锌矿采选和冶炼。
  广东稀土产业集团挂牌曾引起广晟有色股票一度大幅度上涨,市场预期,广东稀土产业集团最终将与广晟有色进行资产整合,从而将广东省的稀土资产纳入到上市公司。
  而在此之前,2011年11月15日,*ST昌九公告,江西省国资委同意就赣州工业投资集团(赣州工投)有意受让其所持江西昌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85.40%股权事宜进行磋商洽谈。该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今年2月初,*ST昌九再次公告,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宜正按既定计划稳步推进,目前进展顺利。
  赣州工投此前持有赣州稀土发展控股有限公司25%、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15.08%股权。这也曾一度引起市场对*ST昌九股票的热捧。不过,赣州工投在获得*ST昌九的控制权之前,已经将上述股权划转给赣州市国资委持有。
  对此,市场分析人士指出,粤赣两省主管部门显然刻意避免将稀土资源与上市公司直接挂钩,其用意显然在于不愿意市场因此将上市公司股价推高,从而阻碍未来的资产注入计划。

“限采令”大限将至 央企地方国企“稀土暗战”迈向前台

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将开筹备会

“广东兵团”正式出击稀土全产业链

责任编辑:TT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ndarti.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