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镉污染事件7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刑拘

2012年01月31日 14:28 175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舆情追踪

  30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召开媒体通气会称,目前,已对涉嫌违法排污的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等相关企业的7名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相关责任调查已全面开展。
  据通报,1月15日,龙江河宜州市怀远镇河段水质出现异常,河池市环保局在调查中发现龙江河拉浪电站坝首前200m处,镉含量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约80倍。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冯振年说,经过各方协同努力、日夜奋战,通过采取除镉、调水稀释等综合应对措施,龙江河镉污染高峰值已从80倍降到25倍左右,应急处置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事件的态势完全处于控制之中,柳江水质仍处于达标状态。
  冯振年说,事件发生后,自治区环保厅调集全区环境监察人员对河池市所有涉重金属企业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不出现新的污染。河池市已责令流域内涉重金属企业立即停产,排查整顿。监测情况表明,污染源已被切断。

责任编辑: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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