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期间违法排污行为一律高限处罚

—包头市严控冬季排污

2011年12月15日 10:5 170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舆情聚焦

  冬季采暖期已经到来,为有效控制空气污染物增加,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今冬在继续实施“冬季严查违法排污行为,保障大气环境质量专项行动”的同时,进一步要求加大整治力度,建立完善责任机制,对严查期间违法排污行为,一律实行高限处罚。
  据了解,包头市加强了对电力企业、热源厂、单位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除尘脱硫设施的督察,确保设施正常使用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产生易扬散物料、工业废弃物的煤场和工业企业,限期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挡风抑尘装置。同时,包头市加强城市周边污染源环境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监管,保证市区内饮食摊点、改造后的锅炉和其他燃煤设施使用清洁燃料。
  对于不正常使用和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污染物的行为,有关部门将现场处罚,及时制止。对于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有关部门将提请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实行停产治理。治理无望的,一律坚决予以关停。
  此外,包头市环保局还成立了专项行动督察组,建立了预警机制。当全市平均API指数连续两天高于100(即污染天气)时,由包头市环保局发布预警,并报请市政府采取应急保障措施。
  此次冬季严打行动将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对违法超标排放企业及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责任编辑: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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