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锡产业链健康发展 确保锡矿原料来源合法

2011年10月20日 11:0 367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2010年5月“国际锡研究协会”(ITRI)年会在温哥华召开,不使用“非洲冲突矿产”成为会议的重要议题,得到了锡生产企业和相关产业链的广泛关注。2010年6月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1896号决议,正式公布了“冲突矿产”政策。云南乘风公司作为“国际锡研究协会”的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维护锡产业链的健康发展,坚决执行安理会1869号决议,对原产于刚果及周边冲突地区锡矿保持高度警惕。
  一直以来,云南乘风公司领导十分重视“冲突矿产”问题,于2010年8月成立了锡矿供应链透明度审计领导小组,并对各级锡矿原料采购及验收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冲突矿产”的政策学习和管理培训,制定了杜绝“冲突矿产”的管理办法及管理程序,具备有完善的锡矿来源产地和供货方信息的审查制度,台帐记录完整,锡矿原料来源渠道做到可控制、可追溯,“不使用非洲冲突矿产”已纳入企业“三标”质量管理体系中,实现了锡矿原料采购的规范化、透明化,确保原料来源的合法性。
  我司属于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在整个制造链条中处于冶炼环节,生产工艺含盖锡物料炼前处理、电炉生产、电解生产、结晶、真空精炼、阳极泥综合回收、铟生产、锡炉渣烟化工序。主要生产原料为:锡精矿、粗锡、再生锡物料;国内锡精矿来源产地主要是湖南、广西和本省内,再生锡物料均来自于国内终端客户或者是废弃消费品,进口的锡精矿产地为玻利维亚,进口粗锡产地为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冲突区域来源的矿产(如:刚果共和国、安哥拉、布隆迪、中非共和国、乌干达、卢旺达、苏丹、坦桑尼亚、赞比亚)等,已列为云南乘风公司禁用的锡矿来源产地,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可有效的甄别和追溯,可有效杜绝冲突矿石或争端矿石的非预期投入使用。企业每年都要例行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审查结果都能证实:我司在锡矿采购方面均不涉及“冲突矿石”问题,符合联合国安理会1896号文件之规定,未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在中国政府许可的前提下,我司愿意接受EICC和ITRI国际组织对云南乘风公司锡矿供应链进行透明度审计,同时再次声明:我司锡矿供应链和锡矿来源是合法的。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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