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保厅到云锡松矿核查环保工作

2011年06月27日 16:15 351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作者:


  6月16日,受国家环保总局的委托,由云南省环保厅组成的检查组对松矿的废水、废石等措施和设施进行核查,为云锡实现再融资做好准备。
  随着云锡的不断发展,云锡将向社会实行再融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向社会再融资前,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环保验收。省环保厅检查组来到松矿后,主要到1360工业区,就松矿的废水、废石等措施和设施进行核查。副矿长鄢陵就松矿主要环保措施和设施向省环保厅检查组作专项汇报。
  松矿由于矿体埋藏较深,均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井下采掘凿岩、矿石、废石运出坑外在地面卸车及废石在堆场内临时存放在风力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松矿目前采取的抑尘措施,坑内掘进与回采作业,均采用湿式凿岩,爆破喷雾洒水、定期巷壁清洗、井下破碎除尘、矿石、废石、溜井口喷雾除尘等抑尘措施。在废石场周围种植树木,使废石周围形成绿色保护屏障。松矿的生产废水为井下采矿坑内涌水,已建立了排水系统回收利用作为井下生产用水,经水泵管道排至坑外由云锡供水公司负责处理,井下涌水经过混合、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后作为松矿和大屯镇的生活饮用水。1360中段汇水经排水沟排至大屯选厂小围堤经沉淀后作为生产水使用,所有坑下涌水得到综合利用,没有外排。松矿产出的废石主要是井下掘进生产,废石除一部分作为采空区的充填外,其余部分运出坑外,堆放于1720中段旱谷地废石场。1998年以来,坑内运出的废石及废石堆场原堆积的废石,逐步被矿区周围建筑及道路施工作为石料使用,与一民营企业签订了长期的废石供应合同,再加工成人工砂石等建筑材料及混凝土骨料,所产生的废石均全部得到安全处置,没有外排。
  通过现场核查,省环保厅检查组认为松矿的废石、废水排放均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同时也对如何做好环保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

责任编辑: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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