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六举措”做好全县稀土整治工作
2011年06月02日 9:27 5663次浏览 来源: 江西有色金属信息网 分类: 稀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稀土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赣县“六举措”做好全县稀土开采秩序的整治,确保稀土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全面排查非法矿点。各乡镇政府、宝莲山风景区管委会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稀土矿区、稀土重点监管区域和以前出现过非法开采稀土活动的矿点逐一排查,将排查情况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落实具体的监管人和责任人;二是全面排查有证稀土矿山依法开采情况。各有关乡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有证稀土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是否存在越界开采、超计划开采、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堆浸工艺和动用新矿块等违法违规情况,并将排查情况逐一登记;三是全面排查稀土灼烧点、尾水点、渣头点。各有关乡镇政府、宝莲山风景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稀土灼烧点、尾水点、渣头点进行全面排查,对稀土灼烧点检查是否办理了《矿产品加工资格证》,对稀土尾水点、渣头点进行逐一登记;四是实行“四个坚决取缔和打击”。即坚决取缔和打击无证开采、坚决取缔和打击超越采矿权证范围开采、坚决取缔和打击在禁采区保护区开采、坚决取缔和打击非原地浸矿工艺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所有非法采矿点要做到“三个彻底”,即彻底捣毁浸矿池,彻底捣毁所有管道,彻底捣毁所有设备和工棚,坚决追究非法采矿及经营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对构成犯罪的,按规定对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的进行鉴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五是对超计划开采的有证矿山,责令其停产整改,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对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堆浸工艺或动用新矿块的,应立即制止,坚决打击。六是对未办理《矿产品加工资格证》的稀土灼烧点,全面取缔。对排查登记的稀土尾水点、渣头点根据实际情况逐一提出取缔、保留等处理意见。
责任编辑: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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