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砷污染事故致380名村民住院治疗2人死亡

2011年05月30日 9:14 1635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还在等待答案
  薛南冬认为,摸清家底应该成为土壤污染防治的第一步。我国的土壤污染分布广,局部地区突出,只有调查清楚全国土壤污染的现状及其危害,才能找出原因并提出对策和治理措施,才能出台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
  谈及邓家塘蓄积11年的问题如何解决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郴州市苏仙区环保局副局长雷湘一个劲地倒苦水,她说,“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缺乏技术支撑,以及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是摆在基层环保部门面前的现实困境。”
  “邓家塘村这种情况,基本解决不了。”雷湘直言。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不管是百姓还是官员,资金短缺是提及最多的一个词眼,这也是农村环境治理面临的难题之一。
  何红军亦表示,土壤污染修复面临最大的困难在于,一是经费没保证,设备没保障;二是人力和能力都十分有限。
  雷湘认为,光靠县区环保机构还不够,应延伸至基层乡镇一级,目前,环保机构的构架像一个倒金字塔结构,越到基层,环保工作人员越匮乏。而乡镇往往掌握着最底层的环保信息,人员的配比不能满足发展要求。
  相关数据显示,在环保机构中,多数省级环保部门没有负责农村环保的环境保护专门处室,县级环保部门工作力量更为薄弱,绝大多数乡镇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和人员编制,缺乏必要的监测、监察设备。
  在张继耀看来,日后的工作重点及重心应遵循“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治理原则,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
  “土壤治理修复的关键在于技术问题,要做到百姓接受,方便实施,利于推广的方法,现在还未找到”,张继耀说。
  张继耀向记者透露,他们上报了多个土壤修复项目,但这样的民生工程,上级部门拨付下来的治理资金却很少,往往都将重点放到了源头治理上。张继耀分析说,上级部门或许考虑到,土壤修复其一是资金数额大,其二是害怕效果不明显。
  同时,张继耀还表示,“我们承认,新的污染源还没有完全有效控制,历史遗留问题也没有根本解决,土壤污染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薛南冬告诉记者,对于土壤重金属污染,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保方针。控制与消除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是防止污染的根本措施。即控制进入土壤中的污染物的数量与速度,通过其自然净化作用而不致引起土壤污染。控制与消除工业“三废”排放。对工业“三废”进行净化处理、回收处理,化害为利,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与浓度,使之符合排放标准。对于已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应该改种非粮食作物并调整耕作制度,降低人类健康风险,重金属污染严重的土壤,在进行农业生产前,建议先用植物修复技术进行修复。
  陈同斌认为,要解决土壤污染修复问题,除了资金、设备问题之外,还要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很多城市,对土壤污染问题相关信息不公开,百姓不知情,甚至有些政府官员,都不知道哪些地方有污染,污染到什么程度。”
  记者离开郴州后收到一位邓家塘村村民的一封电子邮件,上面写着:“11年以后,对于田土和身体中的毒素,当地政府还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文件。我们这个田土到底能不能耕种?”
  这个被追问了11年的问题,何时才有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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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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