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长的“交易所”们

2011年05月17日 9:1 1101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疯长之源:泛滥流动性瞄准“三不管”地带
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什么是交易所,什么是期货,什么是场内交易场外交易,可能真的不是很清楚。当他们眼见身边冒出一家又一家名头壮观的“交易所”时,其不知所措、晕头转向是完全可以预料的。
确实,上海期货交易所有交易活跃的钢材期货,但各地的钢材交易市场仍然存在;同样,郑州商品交易所有白糖期货,各地尤其是产区的白糖交易市场也非常活跃;大连商品交易所有焦炭期货,但是各地早就推出了相关的焦炭交易品种。虽然这些市场做的是中远期交易,或是即期交易,但是T+0交易、保证金交易、多空双向交易等制度是共通的,它们依然具备了很多期货市场的特征。因此,我们姑且就称它们为“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吧。
让我们来看看这些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前世今生。
我国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始于1997年,经当时国内贸易部(现商务部)批准,国家经贸委等八部委进行联合论证成立的一种新型现货交易模式,即通过网络与电子商务搭建的平台,对相应物品进行即期现货或中远期订货交易的市场。目前,此类市场的管理规范和法律依据主要是2003年7月出台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和200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电子签名法》。2005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促进这类市场的发展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2009年以来,在期货市场加快推出新品种步伐的同时,各地也都在纷纷建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山西、湖南、重庆等地先后挂牌设立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品种范围又有进一步拓展。目前,玉米、稻米、稀有金属、煤炭、橡胶、苹果、棉花、素材、钢材、食用油、食糖等都被覆盖。
“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中国期货市场创始人之一,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常清说,一是为什么这类市场越办越火,越办越多;二是在很多已有正轨期货品种的市场上,这类市场仍然有发展空间?
业内人士表示,造成当前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泛滥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首先是流动性泛滥。
“如今的情况,规范的市场门槛不断加高,让不规范的新市场有了泛滥的机会。”华泰长城期货综合部总监刘奥南说,现在此类市场可以归纳为“泛商品金融化”。众所周知,在防止通胀预期的大环境下,监管严格的期货市场从去年开始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例如提高保证金、恢复征收双边手续费、加大合约单位等,降低了市场的投机氛围。“场内交易场外化,现货市场期货化。现在我们限制场内的资金投机,偏偏这些电子交易市场都是有吸引力的,那么资金能不去吗?”一名业内人士表示。
“甚至是一些期货业人士,也纷纷下海办起了电子交易市场,”一名期货公司高管告诉记者,由于天津文交所等火爆案例的吸引,一些期货界的专业人士也禁不住诱惑,有些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参与了各地“交易所”的建设。当前很多类似市场的兴建背后,都有着期货专业人士的身影。“这个领域也不属于金融系统,没有限薪,能赚到多少就可以拿多少。”
“归根到底是流动性过剩,做实业不容易赚钱的话,大家还是要找投资出路,所以很多就去做这个。”期货业资深专家,北京工商大学教授胡俞越说。
其次是监管力度不够。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2月,由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六部委联合发布的《中远期交易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禁止新设市场和新上品种”、“禁止代理业务”、“规范保证金缴纳形式”等要求之后,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却依然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只不过新上的市场都很巧妙把自己跟“中远期交易市场”区别开来。例如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就是可以即时交割的“即期市场”。
“突出的问题是没人管没法管的‘无法无天’。”胡俞越说,所谓“没人管”是没有明确的市场管理主体。这类市场既不属于有形现货批发市场,也不属期货市场,因此,有些地方是“三不管”地带,缺乏有针对性的监督和管理。所谓“没法管”是缺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对这类市场只有一个由国家标准委于2003年修订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的国家标准,仅从技术角度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进行规范,没有针对这类市场的特性,及时从市场监管角度制定规范管理的法律法规,市场处于自然发展状态,甚至是无法可依。
三是地方政府的热情使然。“因为他们知道建了一个市场之后,大量的资金就会汇集过来。现在尽管一方面是流动性过剩,一方面也有资金短缺。大家打着要素市场的旗号,通过市场整合把社会资源吸引到自己这里来。”熟知内情的人士表示,除了资金的吸引,建“交易所”也是很多地方政府打造“金融中心”的规划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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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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