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按期完成2010年落后炼钢产能淘汰任务

2010年11月25日 14:29 191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黑色金属

  11月25日消息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步伐,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积极落实公告目标任务,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促成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9月17日拆除了3座20t转炉及配套连铸系统,淘汰落后产能100万吨,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的2010年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为完成这一任务,江西省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江西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列为全省年度重点目标责任工作进行考核。今年7月份,省政府对全省各行业下达了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的实施意见,要求坚决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支持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中改造重组,确定了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及具体标准和完成时间,并明确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的责任是各级人民政府。省工信委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和我部公告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及各钢铁企业上报的淘汰设备情况,及时将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下达给新钢公司。为了落实和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省工信委召开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座谈会,确定了淘汰落后产能的时间、步骤和具体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淘汰任务。
  二、提高认识,积极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新钢公司属于江西省钢铁龙头企业,随着300万吨薄板工程三期工程的建成投产,年产钢能力达1000万吨,是发展江西省工业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新钢公司把淘汰100万吨落后产能提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增长质量和经济效益的高度来认识,作为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全省钢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具体举措来抓。妥善处理好稳定生产与淘汰落后产能的矛盾。做到组织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有力保障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举办拆除仪式,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省政府将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设备、淘汰时限及企业名单公告于媒体,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新钢公司在妥善做好思想、组织、方案准备后,于2010年9月17日举行了淘汰100万吨落后产能拆除仪式。不仅有省工信委、发改委、国资委、环保厅等部门及新余市政府领导、新钢集团领导出席,还有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等省内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并进行了相关报道。一方面体现了省政府淘汰落后产能的决心,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政府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面的透明度。不仅得到了新钢公司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也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反响。
  四、认真总结,积极部署明年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十一项持续和长期的工作,为了给今后开展这项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江西省工信委对今年的淘汰落后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对2011年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布置,并采取相关措施,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落实情况与地方政府(企业)领导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适当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政府引导与奖励结合起来,努力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形成一种长效机制,并成为地方政府与企业的自觉行为,促进钢铁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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