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评出年度10大重金属排放案件
2010年11月18日 9:9 7250次浏览 来源: 经济观察网 分类: 节能减排 作者: 于华鹏
三、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危废处置中心建设严重滞后问题
基本情况:包头市危废处置中心承担包头市等8个盟市的危废处理,但该工程2007年建设以来,主厂至今尚未竣工,处于停工状态,导致内蒙古8个盟市的危险废物长期得不到有效处置。华业特钢有限公司2006年投产以来,只能将含砷污泥堆存在临时渣场,由于防渗系统不完善,存在严重污染隐患。
督办要求:责成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督促内蒙古包头阳光美景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限期建成并投入试运行;责令包头市环保局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妥善处置华业特钢有限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消除污染隐患。
督办期限:请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四、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安圣合金材料厂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厂未经环保审批擅自从事废旧蓄电池回收,建有四座土法炼铅炉,并投入生产。在2009年被浦江县环保局查处后,拒不执行县环保局的停止生产处罚决定,现场检查时仍违法生产。
督办要求:责成浙江省环保厅督促浦江县政府依法取缔该厂。
督办期限:请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五、云南省曲靖市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会泽分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中和渣、铅渣等危险废物随意露天堆放,无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渣场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相关规定。
督办要求:责成云南省环保厅依法责令该公司对危险废物处置问题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督办期限:请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六、江苏省徐州市江苏科能电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
基本情况:该公司未执行新沂市人民政府停产整改要求,污水治理设施未整改完成即违法生产,未按环评要求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生产废水经雨水沟排入外环境;铅渣、铅泥等危险废物未按环评要求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堆场不符合环保要求。
督办要求:责成江苏省环保厅责令该公司按照新沂市人民政府停产整改要求停产整治,对污水治理设施限期治理,对危险废物处置问题限期改正,依法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处以罚款,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督办期限:请于2010年12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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