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修订铜铅锌冶炼企业管理办法
2010年08月19日 14:4 5089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铅锌资讯
8月19日消息 工信部近日发布了重新修订的《铅锌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铜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强调申请企业不得存有按规定应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办法规定,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或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铅锌、铜冶炼已公告企业,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资格。
新闻链接:
铜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adminnojust/News_Add.aspx
铅锌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ShowNews.aspx?id=182525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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