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逊克南5号矿矿权变迁 检察官染指矿山
2010年07月16日 10:26 9622次浏览 来源: 读者报·影响力周刊 分类: 黑色金属
炸药来源是个谜
2010年5月21日当天,由王振权带路,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人员前去矿山。当时,执行局人员询问该矿工作人员“有没有开工”,工作人员回答“没有”。结果在一个废旧的工棚里,执行局人员发现有三十多名工人躲在里面,打开门后,工人在里面哈哈大笑,这一幕,王振权也亲眼看见。
执行局人员在该矿办公室的办公桌上,意外发现了一份《竖井提升车数报表》,报表记载了从2010年5月1日至5月20日该矿每天早中晚三班开采情况和当班人员姓名。其中还记录16日早5点10分到6点10分因停电一小时没有开采。
记者根据手上这份《竖井提升车数报表》粗略统计了一下,仅这二十天该矿就生产了5755车,按每车矿石3.5吨计算,日采量达千吨以上。按每年开采10个月计算,每年要生产30万吨,近两年,铁矿石价格逐年攀升,每年30万吨这个巨大数字实在让人触目惊心。
2010年6月12日,逊克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局局局长张文礼却一口咬定“南5号矿”绝对没有开工,面对记者拿出的这份《竖井提升车数报表》,张文礼瞟了一眼,说:“连个公章都没有,怎么能证明是‘南5号矿’在生产呢?”
就此,王振权说,这份报表是从法院复印的,对其真实性不应该有丝毫怀疑。
2010年4月28日,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在写给逊克县人民政府的《司法建议书》中建议逊克县政府及主管单位责令第三人崔涛立即停止非法采矿经营,停止因不法侵害给国家造成的损失。
然而,没有任何机关对崔涛采取行动。在法院判决书已确定崔涛没有证照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崔涛仍然在翠宏山“南5号矿”继续采矿经营。
尽管国土局张文礼一再否认开工的说法,但逊克县地税局逊河分局局长徐文胜的话让张文礼的谎言不攻自破。徐文胜告诉记者,“该矿已开工接近三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许可证,属于无证无照,一直没有交税,我之前还以文件的形式向黑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反映过此事。直到今天4月地税局根据县矿委会转过的资料,才对‘南5号矿’征收了10万元的资源税。”
同样,“南5号矿”也没有在逊克县国税局缴纳过增值税。
县国税局边疆分局吴全增局长表示,他最后一次去矿山还是在2008年4月,当时感觉矿山还没有开工。由于矿山距离县城很远,之后一直也没有去。得之该矿已经开工近三年的消息,吴全增很意外但态度相当坚决,“我会抽个时间去矿山看看,如果确实已经开始向外卖矿,毫无疑问,肯定是要缴税的。”
让记者感到奇怪的是,“南5号矿”现经营者无证无照生产两年多,国土部门竟佯作不知。而开采矿山还需使用炸药和雷管,购买爆炸物品应该在逊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登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近没有看到该矿人员前来购买。因主管此工作的队长外出学习,他们并不了解相关情况,但三四个月前,关于爆炸物品的审批权限已经上交到市局,市局审批后方能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领取。
而根据今年6月中旬逊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接受《法人》杂志记者采访时所言,崔涛最后一次领炸药是在去年8月20日,之后11月1日,崔涛又一次到逊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申领爆炸物品,但警方根据安监部门的文件拒绝了他的申请。现在,崔涛的开采行为仍在继续,那么这不到一年多的时间内,南5号矿开采所需炸药是从哪里来的呢?是来自公安部门,还是来自非法制造爆炸物品窝点,在和谐社会下,这不能不让人感到可怕和紧张。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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