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拆解处理企业首获补贴 没有旧家电不能换新

2010年06月25日 9:59 844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下简称《修订稿》),相比之前,此次的《修订稿》有了不少新变化,比如对购买新家电的数量设限,规定在“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内,即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购买新家电的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集体购买新家电总量不超过50台;电脑、家电卖场等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用于公司办公等设备,需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以前参加过“以旧换新”
  也算入限购数
  浙江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副处长卢成南说,5台的限购数,包含了消费者以前“以旧换新”的数量,如果此前已经“以旧换新”过3台,以后只能再换2台。如果以前“以旧换新”的数量已经超过5台,不予追究,但不能再参加“以旧换新”了。
  据了解,“以旧换新”信息有专门的系统管理,会详细登记旧家电类别、序列号、消费者姓名和个人身份证号等信息,消费者一旦要“以旧换新”,相关信息就必须登记到该系统里,这就使控制购买数量成为可能。
  卢成南说,其实此前浙江对个人“以旧换新”的购买数量也有限制,一般也是不能超过5台,如果超过了,就必须写一个这些家电的用途说明,个人要对自己写的这个说明负责,因为政府会进行随机抽查,但对单位购买数量则没有限制。“之所以限购,主要是因为之前出现过有些人以旧换新买了新家电以后,又把新家电重新投入销售,这是不允许的。”
  拆解处理企业首获补贴
  在《修订稿》里,第一次提到了拆解处理补贴,即根据拆解处理企业实际完成的拆解处理以旧换新旧家电数量予以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电视机、电脑15元/ 台,电冰箱(含冰柜)20元/台,洗衣机5元/台,空调不予补贴。
  此前,拆解处理企业是没有任何补贴的,他们只获取拆解旧家电后所拆出的铜、铁、铝等废旧金属和旧塑料,这些废旧材料能卖多少钱他们就赚多少,但除去人工、场地费外,拆解旧家电基本无钱可赚。
  卢成南说,据测算,每拆解一台旧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平均要亏5-10元,所以之前拆解处理企业拆解旧家电的动力不大,造成很多旧家电只能堆积在回收企业的局面,影响旧家电的回收速度,所以现在要对拆解处理企业给予补贴。不过,由于空调拆出来的可用废旧材料最多,拆解一台空调是有钱赚的,因此没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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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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