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精矿加工贸易政策有变,铜企业生产经营受困
2007年04月16日 0:0 5113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铜资讯
2005年12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等联合下发《关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的通知》(发改经贸[2005]2595号),从2006年1月1日起,将进口铜精矿加工出口未锻轧铜(阴极铜)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不再审批上述品种的加工贸易合同。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这三家国内最大的铜生产企业完全支持国家有关抑制消耗大量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出口政策,但国内大的铜冶炼企业不属于高能耗、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业。以三大铜业公司为例,从铜精矿到阴极铜耗能成本也仅占产品价值的1.5%左右,能耗主要产生在采矿和选矿阶段,冶炼阶段能耗只占整个能耗的很小部分,而电解铝耗电约为14600千瓦时/吨。此外国有大型铜冶炼企业各项环保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以内。铜冶炼生产成本控制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关键是严格控制资源利用率低、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小冶炼厂的重复建设。而且,通过加工贸易出口阴极铜只占很少一部分,对国内影响甚小。
我国是铜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80%以上需要靠进口铜原料或阴极铜的方式来满足需求。2005年铜消费量为392万吨,但是只生产了253万吨,进口阴极铜122万吨,进口铜精矿405.88万吨,出口铜仅为14万吨,不存在大量出口,因此取消铜精矿加工贸易对限制铜出口意义不大。由于从2006年4月1日起对电解铜实行出口退税为零并征10%出口关税,10月份后提高到15%,通过一般贸易方式铜出口将基本停止。因此,我国不会存在铜资源外流问题。
国内主要铜企业表示,加工贸易取消以来,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不小的困难。第一,不利于我国企业在更广泛的领域内采购铜原料来弥补国内资源不足。原因是:根据目前铜出口退税为零并征收15%出口关税,黄金在一般贸易项下禁止出口,进口铜原料含金加工费仅为金价1%左右,国内没有黄金和白银的期货交易,企业无法套期保值规避风险。取消铜精矿加工贸易后,由于黄金无法复出口和承受不起高额的进口税收成本,企业根本无法再进口高含金的铜原料,这样既不利于争取进口更多的我国短缺的铜、黄金原料,同时也使企业在原本十分紧张、有限的国际铜原料市场的选择范围受到很大的局限,雪上加霜,受制于人,不得不付出更高的代价。2006年1~10月份,我国铜精矿进口同比去年减少了11%,与取消加工贸易有很大的关系。
第二,铜精矿进料加工贸易有利于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经过多年的发展,铜行业在全球范围内的生产、消费、流通等各个领域已经相当完备,同时铜也是金属领域金融衍生工具的典型代表,被称为金属期货市场的“风向标”,其国际化、市场化程度相当高。取消铜原料的加工贸易致使企业无法从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企业经营风险大大增加。若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铜精矿,在国际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国内市场价格时,企业可以选择按国际市场价格出口,可以回避两个市场的价格剧烈震荡的风险。在目前的政策条件下,阴极铜不可能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也不能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阴极铜,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完全被隔离,调节两个市场价差的手段自然消失。而铜已具有很强的金融特性,国际市场上一些投机基金知道中国阴极铜不能出口,往往利用铜结构性供应不足的机会,恶意炒高国际铜期货价格。由于我国进口阴极铜、铜精矿、废杂铜、粗铜及多种铜加工产品均以国际期货价格为基准,年进口总量超过300万吨铜含量,因此铜价上涨导致我国不得不付出高额成本。由于我国一吨阴极铜都不能出口,这种局面在2007年可能会日趋严重。
国家授予江西铜业、铜陵有色和云南铜业等国有大公司从事国际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资格,其目的就是让企业“多一条腿走路、多一种回避风险的办法”,以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不能出口,套期保值业务就不能正常开展,如果到期无实物交仓,被迫平仓,就面临被逼仓的风险,很容易受制于人,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取消铜精矿进料加工贸易政策,将使我国大型铜企业因无法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期货现货两种手段而面临高额经营风险。对此,江西铜业、铜陵有色、云南铜业认为,希望国家将铜冶炼行业同其他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严格区分开来,对国务院授权从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大型铜冶炼企业恢复铜精矿进料加工贸易政策。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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