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价低迷被迫回售可转债 30亿能否令唐钢回暖

2009年02月24日 9:1 191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黑色金属


      由于股价持续低迷,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触及可转债回售的条件,将再度回售"唐钢转债"。
  2月22日,唐钢股份发布公告称,2008年12月14日"唐钢转债"进入第二个计息年度后,公司股票自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2月19日,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9.10元的70%。因此,"唐钢转债"的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公告,此次回售价格为101.10元/张,申报期为2009年2月26日至2009年3月4日,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09年3月11日。
  2007年12月14日,唐钢股份发行了面值为100元/张的可转债共3000万张。
  根据《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回售条款"约定: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以面值加当期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同时,"回售条款"还规定,在每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是时行使回售权一次,如果首次不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将不得再行使回售权。
  在第一个计息年度,唐钢股份在2008年6月14日至2008年7月25日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因此,"唐钢转债"获得了第一次回售。
  当时回售价格为100.80元/张,而当时"唐钢转债"的市场价格一直维持在100.80元以上,因此在当时"唐钢转债"回售申报期内,"唐钢转债"仅回售12张。
  在最近一月,"唐钢转债"的市场价格都在此次回售价格101.10元以上,因此有可能出现上个回售申报期出现的情况,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将会比较少。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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